行政法原则包括哪些内容(行政法6个基本原则和子原则)

行政法五大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二、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更为规范的行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三、程序正当原则

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它包括了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行政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第二,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第三,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其次是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延迟是行政不公和行政侵权的表现。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

五、诚实守信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无论是向普通公众公布的信息,还是向特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一)依法行政原则;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三)程序正当原则;

(四)诚信原则;

(五)高效便民原则;

(六)权责统一原则。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

5、权责一致原则。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一)依法行政原则;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三)程序正当原则;

(四)诚信原则;

(五)高效便民原则;

(六)权责统一原则。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行政法的根本价值,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贯穿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救济的各个环节之中。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是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其核心含义,是行政裁量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决定

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3、越权无效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

4、信赖保护原则。

5、比例原则

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则:

1、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2、行政公开原则

3、行政公正原则

4、行政公平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四项:

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

3、诚信原则

4、高效原则

行政法题求答案:违法的行政处理()A.无效B.可撤销C.无效或可撤销D.原则上无效,,学法的哥哥姐

  • 行政法题求答案:违法的行政处理()A.无效B.可撤销C.无效或可撤销D.原则上无效,,学法的哥哥姐姐们你们在哪里~~
  • 宣告无效或者撤消

这种情况是否违反行政法中的基本原则,即合理性原则中比例原则?轻微、一般和严重均为200大洋?!

  • 处罚依据: 实施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法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的规定,根据违法程度,处以 200(轻微), 200(一般), 200(严重) 元罚款,记 0 分。
  • 应该是违反了比例原则。